发布者:三维推
2020-10-22 17:4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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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导语: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如今政务服务方面也可以用互联网的方式,办事更加的快捷;互联网+政务的本质是指以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以公共服务普惠化为内容的互联网+ 政务服务业务;本文作者对此做出了一些分析,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深入解析互联网+政务领域的政务服务业务,厘清相关知识点,便于开展相关业务分析。
政务,原指“关于政治方面的事务,也指国家的管理工作”(《现代汉语词典》);在互联网+政务领域(下文不加说明的语境均为此领域),政务指的是政府的事务性工作,泛指行政事务,通俗地讲就是政府管理老百姓和企业的事务。
电子政务:[GB/T 30850.1-2014,3.1] 政务部门为实现政府与公民、企事业之间的信息交互,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透明的管理和服务;对自身的管理结构和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运用信息技术所构建的技术系统和形成的服务体系。
通俗的说,电子政务就是IT系统支撑起来的政务服务体系;现在的互联网+政务,还是在这个范畴,只是由传统的IT基础设施变成了云计算和大数据构成的IaaS(基础设施即服务)。
电子政务系统:[GB/T 30850.1-2014,3.3] 政务部门应用信息技术支持履行政府管理与服务职能的信息系统。
政务服务网、政务服务APP、一窗受理审批系统、一链(一件事)系统、智能秒批系统、一企一档/一人一档系统等都属于电子政务系统。
政务信息资源:[GB/T 30850.4-2014,3.4] 由政务部门或者为政务部门采集、加工、使用和管理的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依法采集的信息资源,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或生成的信息资源,政务部门投资建设的信息资源,政务部门依法授权管理的信息资源。
这里的政务信息=政务数据——政务信息和政务数据这两个词经常被混用,信息和数据的区别在于:数据是信息的符号表示或载体,信息是数据的内涵,是对数据的定义的解释。
举例说明:18位身份证号码这个字符串是数据,它代表的含义是信息。
这个信息是公民身份号码,是公民身份的唯一标识,它从左到右由本体码(17位数字)和校验码(1位数字或X,X代表10)组成。
信息共享:[GB/T 30850.4-2017,3.3] 即政务信息共享,指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信息资源复用过程。
这里的信息共享,指政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能过程中向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或自其他政务部门获取政务信息的过程。
政务信息共享的特征包含三个方面:
政务网:[GB/T 30850.1-2014,3.1.6] 由基于国家电子政务传输骨干网的政务内网和政务外网组成的网络。
政务网即国家电子政务网,是电子政务的网络设施。
政务内网满足各级政务部门内部办公、管理、协调、监督以及决策需要的网络,不能联通互联网;政务外网满足各级政务部门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和管理的业务网络,可以联通互联网(即存在互联网区);政务网一般由电政办(电子政务办公室)管理。
行使国家权力(《现代汉语词典》),这里指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对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行政法律的总称,包含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是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行政法、民法和刑法是我国的三大法律体系。
指行政机关(包括有行政审批权的其他组织)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经过依法审查,采取“批准”、“同意”、“年检”发放证照等方式,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或者特定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行为。
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核和行政批准的合称:
行政审核与行政批准经常联系起来使用,只有符合有关条件才能获得许可证,而且还需定期检验;如果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出现,就由有关机关在许可证上盖章,表示对相对人状态合法性的认可。
总之,行政审批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由行政实施机构来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的行为。
指由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授权的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满足公民生存、生活与发展的基本需求而提供的服务,一般包括:供水、电力、燃气、供暖、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公共交通、通信、义务教育、医疗、广播电视等。
指各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其授权的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的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主要指行政审批服务,后来才扩展到公共服务领域。
2006年10月11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从此之后,服务型政府被写入执政党的指导性文件,这是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明确要求。
政务服务中心:[GB/T 32170.1-2015,3.1] 即行政服务中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集中办理本级政府权限范围内的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征收以及其他服务项目的综合性管理服务机构。
有的地方也叫“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的组织单位是行政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和行政审批局在很多地方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
行政服务中心的发展历程近20年,其发展经历了两个时代:
1)行政服务中心1.0时代,其特征是“集中办公”;在行政许可法颁布前后,各地陆续把各政府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科室集中在一个场所一起办公(叫做“行政服务大厅”或“行政审批大厅”),克服“庙难找”的问题;这种模式的行政服务中心,不是一个实体单位,而是一个虚拟单位,而且部分科室没有审批实权,只有“收发室”的功能。
2)行政服务中心2.0时代,其特征是“权力划拨”,其标志是行政审批局的成立;在行政许可法施行4年后,全国首个行政审批局2008年12月在成都市武侯区成立,法律依据是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五条”经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许可权”;此后,各地陆续成立了市级和区县级的行政审批局(有的也叫“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审批局是一个实体单位,是市政府或区县政府的一个新机构,各部门把相关的行政审批权逐渐划拨给该新机构。
窗口:[GB/T 32170.2-2015,3.4] 进驻部门或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服务单元。
即政务服务窗口,政务服务的基本服务单元是窗口,包含综合窗口和专门窗口。
综合窗口综合受理多种业务,专门窗口专门受理某种业务或处理某些事务(如:收费、出件),推行综合窗口是政务服务的趋势。
政务服务规范:[GB/T 32170.2-2015,3.1] 为满足顾客的需要,规范供方与顾客之间直接与间接接触活动过程的规范性文件。
即服务提供标准,该服务规范包括三类:
即事项办理规程,为服务对象申办相关事项提供指引,明确事项办理要求的规范性文件;它包含单一事项办理规程和协同事项办理规程,后者即通常说的“一件事”办理指南。
即业务协同,指不同的部门之间按照一定的业务流程,通过信息共享和交换,及时高效处理一项或多项业务的过程,协同的事项还是在一个部门办理。
即联合审批,由一个部门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转告有关部门分别提出意见后统一办理,或者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过程;联办的事项是由一个部门受理,但由多个部门办理。
即统一办理,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统一办理,不受归属地限制。
因为国内的行政审批按归属地办理是默认原则,通办是服务提升,其背景是数据共享,没有数据共享就无法谈通办;目前大部分事项只能做到全市通办,少部分事项能实现全省通办,极少的事项能实现全国通办。
据2019年国家移民管理局通报,自2019年4月1日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上述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是否各地都实现了?欢迎各地的朋友去验证。
从目前的职能划分来看,大数据局管理政务数据共享,基于数据的共享和交换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行政审批局管理政务能力共享,基于政务能力的共享和开放建设政务能力开放平台。
大数据局的政务数据共享中心,应包含个人库、法人库、自然资源库和地理信息库等基础库,还应包含事项库、证照库、办件库等政务业务库和信用库、健康库、社保库等行业业务库。
大数据局的业务不是直接面向公众的,因此有些地方的大数据局会比较尴尬,存在感低,由别的部门多挂一块牌子(例如:天津的大数据局就是网信办的另一块牌子)。
行政审批局的业务能力共享中心,可包含用户中心、支付中心、流程中心、搜索中心、证照中心、信用中心、物流中心、数据可视化、智能客服、爬虫、画像等业务能力。
事项,原指事情的项目,即一项一项的事情(《现代汉语词典》)。
事项,类似菜单上的菜名,表示一项任务,在这里指一项可以办理的事务;例如:菜名“宫保鸡丁”,代表用鸡肉为主料做成的一道川菜;而事项“港澳通行证初次申领”,代表申请人第一次去香港或澳门需要办理的一种证件。
事项(item):[GB/T 32170.2-2015,3.3] 指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及其他服务项目。
即政务服务事项,国标里的定义并不准确,更准确的定义应该是,政府部门及其授权的单位提供的政务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征收和公共服务等项目;政府部门直接或间接提供的政务服务项目,无论是否进驻服务中心都属于政务服务事项。
事项本身是一个通用词,表示事情的条目,但在政务服务领域,它特指政务服务事项,是政务服务事项的简称。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政府部门提供)和公共服务事项(事业单位、国企等提供)两类。
这里指行政权力事项,指行政权力的条目。
权力,在这里指政治上的强制力量;行政权力是政治权力的一种,它是国家行政机关依靠特定的强制手段,为有效执行国家意志而依据宪法原则对全社会进行管理的一种能力;行政权力包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行政裁决。
根据“[GB/T 39048-2020]行政许可事项分类与编码规则”的规定,事项类型用2位数字表示,0x为行政权力事项,1x为其他类别事项,2x为公共服务事项,其中:
实施主体:[GB/T 39048-2020, 3.4] 即实施机构,指实施行政权力的行政机关,实施权力的来源包含法定权力来源,也包含委托、授权等形式的权力来源。
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
具体来说:
执行行政权力的层级。
具体来说:
市级和区县级是行政权力事项最常见的行驶层级。
以杭州市为例:
12位事项基本编码是按省级进行统一编码的,依次为:
事项子项用于对一个事项进行拆分,例如:通常市场准入类的某种许可证的办理,可以拆分为(首次)核发、(遗失损毁)补发、(到期)换发、变更和注销等;甚至有的地方对变更不同的内容还进行了拆分,这就比较过分了。
以杭州市为例:
31位事项实施编码是按具体的实施主体进行分别编码的,依次为:
这里的31位实施编码具体来说,其携带的信息可以解释为:区县级单位杭州市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驶的药监局第52条权力事项中的第21条子项。
从这里可以看出,杭州市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权还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并没有划转到行政审批局,而有的地方已经划转了(例如:青岛市)。
备注:查找市政府网站发现杭州根本没有组建行政审批局,而是在原市政府派出机构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增加行政审批职能,多挂了一块牌子。
同省的同一事项,基本编码应该是一样的,只有前面代表不同实施主体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一样,例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代码11330106396316035F4和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代码1133010239795772324就不同。
办件按字面意思理解是“在办理的文件”,在这里指申请人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政务服务事项的一次作业;打个比方:事项是类,是静态的;办件就是类的一个实例,是一次运行过程,是动态的。
更简单地说——办件类似工单,是政务领域的工单。
根据事项的办理时限和权限,可以把办件分为即办件和承诺件两种基本类型:
在此基础上,又细分出答复件、代办件、联办件和上报件四种类型:
办件在受理审批系统里的唯一标识符。为了在实施主体内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每一项业务办理进行标识,以便于对该项业务的跟踪、审计和追溯,必须对办件采取的编号标识。
43位办件编号按受理审批系统进行统一编号,依次为:
这是[GB/T 39048-2020]推荐的办件编号,实在是太长了,不利于数据展示。
建议实际施行时,把31位事项实施编码改为12位事项基本编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办件顺序号的位数(比如:从4位增加为5位或6位),这样24-26位的办件编号就比较合适了;不用担心无法识别实施机构,因为办件里必然包含了实施机构的名称,可以在办件信息的其他字段里显示,不一定要在编号里体现。
参考资料:
GB/T 30850.1-2014 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 第1部分:总则
GB/T 30850.4-2017 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 第4部分:信息共享
GB/T 25647-2010 电子政务术语
GB/T 32170.1-2015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基本要求
GB/T 32170.2-2015 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2部分:标准体系
GB/T 39048-2020 行政许可事项分类与编码规则
GB/T 36112-2018 政务服务中心服务现场管理规范
GB/T 2260-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行政许可法